| 泸溪县着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显实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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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18 08:27 文章来源:泸溪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调研 |
近年来,泸溪县大力实施“工业强县、产业富民、环境创优”发展战略,着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,取得了显著效果。到2008年,我县注册民营企业由2005年的143户增加到391户,注册资金总额达5.93亿元,实现增加值15.03亿元,占全县GDP的69%;带动就业11万人,占全县社会就业总数的73.3%;纳税总额由2005年的2900万元增加到6500万元,年均增长30.9%。具体的做法是:
一是着力打造优良稳定的政策环境。注重政策引导,在现行政策法规许可范围内,最大限度让利投资者,扶持创业者。先后出台了《关于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实施“工业立县”战略的决定》、《关于武溪工业园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》、《关于建立健全经济调节制度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机制的意见》等政策文件,重点从用地、税收、规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。落实扶持政策,每年按不低于上年财政收入的2%标准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。近三年来,县政府用于支持民营工业发展的资金达到5000多万元。实行目标激励政策,设立招商引资奖、投资扩张奖、目标管理奖,重奖招商引资有功之臣和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。
二是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。坚持真情服务,每个县级领导联系一个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,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遇到的难点和问题。积极促进银企合作,帮助企业做好融资文章,今年1-7月,共协调金融部门新增工业贷款1.08亿元,协调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,为企业拆借资金8000多万元。推行首问责任制、全程代办制、限时办结制等“六项制度”,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全天候的服务。坚持规范服务,严格履行检查报批制,严禁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、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等。
三是着力打造安居乐业的法治环境。保证运转减“三乱”。对行政机关单位按人平8000元标准安排公用经费,保证正常运转,减少了“三乱”的源动力。行风评议促优化。设立优化办,每年开展纳税人评议政府部门活动,对评定为不满意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评先评优“一票否决”,对破坏经济环境搞“三乱”的单位主要负责人,实行一次通报、二次戒免,三次就地免职。温情行政给保护。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,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执法预告、首查免罚、处罚结果报告等制度。强化维权给保障。在全州率先成立“经济110”,加大涉企纠纷的调解、企业投诉的问题的查处力度,做到有诉必理、有理必查、有查必果、有果必复。去年以来共处理涉企纠纷20余起,为企业挽回、减少损失2000多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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